新疆中协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
■ 400电话:400-158-6101
■ 邮箱:639876114@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美国”),
美国将(一)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中规定的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其中,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按该行政令的规定对这些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二)取消根据2025年4月8日第14259号行政令和2025年4月9日第14266号行政令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
中国将(一)相应修改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对美国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其中,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对这些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并取消根据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第6号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二)采取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自2025年4月2日起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
来源:财联社
上一条: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民营经济促进法答记者问
下一条: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确定为第三届世界中小企业大会支持单位 |
返回列表 |
友情链接 :
新疆国际商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