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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6-04-28 10:09:21      点击次数:4

各会员单位、广大中小商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商业企业贴近民生、联系广泛的优势,切实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保障、权益维护与发展支持工作,着力营造关爱暖心、保障有力、发展有序的良好生态,现向全行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责任使命

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保障的重要力量。中小商业企业作为吸纳新就业群体就业的重要阵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此项工作事关民生福祉、社会稳定与行业长远发展,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政治自觉推动《意见》精神落地见效。


二、规范用工行为,筑牢权益防线

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明晰权责边界;坚持按劳取酬,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坚决杜绝拖欠克扣行为;落实休息休假与劳动保护制度,强化恶劣天气、高危岗位安全保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纠纷调解机制,依法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三、优化从业环境,传递行业温暖

积极参与社区、商圈、园区友好服务场景建设,因地制宜提供饮水、休憩、充电等便民服务,协同破解新就业群体停车、通行、如厕等实际难题;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关爱劳动者的行业新风,让新就业群体在奔波劳作中感受温暖、赢得体面,增强职业归属感与社会认同感。


四、深化人文关怀,用心暖心聚心

聚焦新就业群体思想动态与生活困难,坚持纾解思想困惑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常态化开展节日慰问、酷暑寒冬帮扶,加强心理健康疏导,缓解职业压力;对困难从业人员及家庭主动施以援手,以真情实意、务实举措传递组织关怀与企业温度。


五、强化技能赋能,畅通成长路径

立足行业需求与岗位实际,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搭建成长成才平台;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增强新就业群体职业荣誉感,助力其长远发展。 


六、坚守行业自律,践行社会责任

自觉抵制恶意竞争、不合理抽佣等乱象,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推动平台规范算法规则,保障从业人员知情权、参与权;强化行业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构建规范有序、健康可持续的行业发展生态,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七、引导融入治理,凝聚共建合力

鼓励新就业群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文明创建、应急服务等工作;健全激励机制,表彰先进典型;引导其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参与监督,助力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汇聚共建共治共享强大合力。


八、狠抓落地见效,强化担当作为

各会员单位要将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重点,明确责任、细化举措;龙头企业、平台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上下游协同督导;协会将加强宣传交流、督促推动,确保各项倡议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奋进新时代,关爱暖人心。中小商业企业虽面临发展压力,但更应彰显责任担当。善待新就业群体,就是守护行业未来;保障劳动者权益,就是优化营商环境。让我们携手同心、笃行实干,用心用情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为推动中小商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社会长治久安贡献行业力量!


点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查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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