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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平台重点人群社保补贴申领条件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7 12:01:24      点击次数:14

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扶持政策资源配置,提升社会保险补贴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根据当前就业市场形势及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现对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条件作出如下调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重点人群社保补贴的企业,其吸纳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重点群体人数门槛,由原标准下调至20人(含)起。即企业需在2026年度内,为不少于20名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方可具备申领该项补贴的资格。

本次调整旨在鼓励企业规模化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强化政策对稳岗扩就业的引导作用。重点群体范围仍包括: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届和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重点行业领域涵盖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及现代服务业等。

补贴标准继续按照上述重点群体个人缴费额的25%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实行“先缴后补、按月发放”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属地人社部门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申请,相关材料将通过数据共享方式核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请各企业及时关注政策变化,合理规划用工安排,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特此通知。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新疆会员之家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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