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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令 | 2026“国货新字号·消费新趋势”地标名品推介会视频宣传素材火热征集中!

发布时间:2026-07-29 10:31:35      点击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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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选一方风物,擦亮国货名片;赋能地标优品,助力产业振兴。


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工作安排,持续培育壮大国货品牌、激活消费市场活力,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正式启动2026“国货新字号·消费新趋势”地标名品推介会暨双节消费促进主题活动视频宣传素材征集工作。


现面向全国各省市县域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企业及国货新锐品牌,征集优质视频宣传素材。本次征集全程公益免费,不向参与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旨在搭建零成本的品牌展示、资源对接、产销联动平台,切实为会员企业减负纾困、赋能增值。



一、征集对象

本次视频征集坚持择优遴选、广泛覆盖、多维赋能原则,面向以下五类主体开放:


1、优质企业主体。国货新字号、国家及地方地理标志产品、中华老字号、地方名优特色产品企业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负责人。


2、地方产业主管主体。各省市、重点县(区)商务、农业农村、文旅、乡村振兴部门及产业园区负责同志。


3、行业专家智库主体。流通消费、零售创新、质量品牌、产业经济领域权威专家。


4、市场渠道采购主体。头部商超、主流电商平台、供应链企业、礼品渠道、直播机构负责人。


5、非遗文创匠心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文创品牌主创人员。



二、征集方向

我们期待以下方向的优质内容:


1、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农产品、优质轻工消费品深度报道

2、老字号创新、新锐国货创业故事、企业家成长经历

3、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分析、升级对策

4、国货推广、地标产品市场化运营的优秀案例

5、产品宣传片、品牌纪实短视频、实景图集等



三、视频录制核心规范

为确保全网传播质感与宣传内容合规,所有报送视频须严格遵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出镜人员规范

出镜主体仅限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品牌核心负责人,必须本人原声、实名出镜,严禁委托他人代拍、AI数字人合成、虚拟人像出镜。


商务正装或整洁商务休闲服饰,仪容干净得体;姿态端正自然,表述大方流畅。


口述内容真实客观,不夸大产品功效、不使用极限宣传词,严格遵守《广告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相关要求。


(二)视频时长与画幅

时长控制:1分钟以内,内容高度精炼。

画面比例:统一9:16横屏拍摄,适配短视频平台及会场大屏展播。

画面稳定:使用三脚架、稳定器固定设备拍摄,全程无晃动。


(三)拍摄场景与音频

优先选取企业LOGO形象墙、产品展厅、标准化生产加工车间、地标产品原产地实景;背景干净规整。


光线均匀柔和,画面内不得出现第三方平台LOGO、外部水印、特效贴纸。


全程禁止添加背景音乐,仅保留负责人原声,环境安静无杂音。


(四)文件参数与版权

分辨率1080P及以上,MP4格式,报送原始高清成片。


所有画面必须企业实景原创实拍,禁止网络素材搬运、AI生成画面;因素材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报送企业自行承担。



四、参与方式

方式一:驻地集中录制

8月全月常态化开展,协会驻地设置标准化专业访谈录制专区,工作日全天开放。由品牌服务分会统筹排期、定向邀约重点企业。


方式二:企业自主录制

针对不便到场参与集中录制的外地企业,实行自主报送模式。请严格按照要求自主拍摄,于8月31日前完成素材报送。



五、联系方式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新疆会员直接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997905579

国货当自强,品牌启新程。

让我们以镜头记录国货匠心

以影像传递品牌力量

共同擦亮国货新字号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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