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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语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不少经营者存在这样的认知误区,认为网上搜到的图片可以随便用,标注来源就不算侵权。而现实大量司法案例证明,这样的想法恰恰是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导火索。本文笔者将从企业实务视角出发,梳理著作权的基本规则、高频风险等场景,帮助企业建立基本的版权合规意识。
本期【益企说法】聚焦企业网络图片使用的著作权风险:不少经营者以为网上搜到的图片标注来源即可自由使用,但大量司法案例表明,这种认知误区恰恰是著作权侵权纠纷的高发导火索,本期立足企业实务,梳理著作权基本规则与高频侵权场景,帮助企业认清"随手一图"背后的法律代价,建立基本的版权合规意识。
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什么时候产生?
著作权,也叫版权,是创作者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只要作品属于原创,就受《著作权法》保护,这里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文字、图片、音乐、视频、设计图、计算机软件,都在保护范围内。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不需要登记、发表,不用缴费。比如摄影师拍完一张照片,照片拍完那一刻,著作权就产生了。
与著作权有关的几个权利
1、表演者权。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录音录像、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并收取报酬。
2、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权利。
3、广播组织权。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权利。有权禁止他人转播、录制、复制其广播电视节目。
4、出版者权。图书、报刊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
以上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同样受《著作权法》保护。
企业高频侵权场景
1、新媒体运营中的“素材”随手用
企业公众号推文、短视频制作中,从网上下载图片、剪辑影视片段作为素材,是最普遍的侵权来源。
2、产品包装物料设计侵权
很多字体仅允许个人免费使用,一旦用于企业门头、包装、宣传材料等,就属于商业侵权,企业需承担法律责任。
产品说明书、配套小程序,甚至参会展板、对外宣讲的PPT使用无授权图片,亦属于侵权场景。
3、“转发”带来的连带风险
例如企业转发某上级主管部门制作的内容,但其中的背景音乐是第三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果企业明知或应知内容侵权仍转发,需独立承担侵权责任。
著作权侵权后将面临什么赔偿责任?
1、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赔偿。根据著作权人因为侵权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比如因侵权造成的复制品发行减少量,乘以单位利润计算。
2、按照侵权人违法所得赔偿。即按照企业因侵权获得的利润来确定赔偿金额。
3、法定赔偿。当前两者都无法确定时,法院根据作品类型、知名度、企业主观过错、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赔偿数额。
4、惩罚性赔偿。侵权者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时,可使用惩罚性赔偿。
合规建议
1、企业要建立“先授权后使用”的素材管理流程,守住源头,拒绝不明来源素材。
2、企业需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条款。
3、软件正版化管理,防范软件著作权风险。
4、当企业收到侵权通知后要立即核查涉嫌侵权内容,并采取删除措施。
5、原创内容管理,企业做好自身版权保护。
著作权合规的核心逻辑并不复杂,企业不需要成为版权专家,但需要建立基本的授权意识,管好素材源头,避免高额赔偿与品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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