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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年度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已全面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最大变化在于——“企业绿电直供改造”首次作为独立方向被列入重点支持范围,明确支持企业自建绿电专线、专变、离网微网,替代电网购电或自备燃煤发电。
对于新疆企业而言,这条赛道尤其值得关注。截至2026年7月底,新疆电网新能源装机达1.8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67%,新能源持续稳居第一大电源。装机规模越大,如何让绿电“用得上”就越关键。绿电直供改造,正是打通绿电从“发出来”到“用得上”最后一公里的核心工程。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是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或增量配电网供给绿电。通俗地说,就是企业绕过大电网,从附近的新能源电站拉一条专线,把清洁电力直接送到自己的生产线上。通过绿电直连,既可以扩展新能源消纳空间,还可以满足企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实现可溯源的绿电供应,同时为用户降低用电成本提供更多选择。
2026年1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疆新能源就近消纳有关事项的通知》,确立了“以荷定源”原则——依据终端用户的实际用电需求与负荷特性,反向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与储能配置,实现源荷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通知还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原则上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千伏,确有必要接入220千伏的应做好电力系统安全风险分析专项评估。
在政策鼓励场景上,自治区明确支持三类存量负荷优先开展绿电直连:拥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的存量负荷(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出口外向型存量负荷、国家级零碳园区范围内存量负荷。这三类场景的企业在申报中具有明确的政策优先级。
政策明确了三种可实现绿电直供的改造模式:
第一种:绿电直连。这是最基础的模式,从新能源电站拉一条专用线路,直接接到企业用户。2026年新政策升级为多用户模式,允许一个新能源项目通过专线同时向多个法人实体供电。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目前新疆、青海等24个省(区、市)已印发或编制了绿电直连配套政策,全国已有100个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审批,对应新能源总装机规模3410万千瓦,其中新疆有4个绿电直连项目已开工建设,对应新能源装机规模66.6万千瓦。
第二种:绿电专线(专变)。在直连线路的基础上,配套建设专用变压器等变电设施,实现电压变换和电力分配,确保绿电安全、稳定地送入企业。
第三种:离网型绿电微网。企业在厂区内或附近自建一个小型发配电网,完全独立运行,不接入公共电网,集发电、配电、储用于一体。离网型项目需自行承担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这是政策最核心、也最容易误解的地方。
支持范围非常明确——包括输电专线、输变配电设施、储能调节系统等,但不包括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源建设部分。支持的是“路”,不是“电厂”。政府鼓励企业投资建设输送和调节绿电的配套设施:从新能源场站拉到企业的输电专线、厂区内的变电站和配电设施、用于平滑光伏和风电出力波动的储能系统。而风机、光伏板等电源本身的建设,不在支持范围内。
支持比例方面,根据《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等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项目须为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
新疆已经在绿电直连领域跑出了多个示范样本,企业在编制申报材料时可以参考其论证逻辑。
2026年8月,哈巴河县中立优纺纺织产业园豫能490MW风储一体化绿电直连项目正式获批,成为新疆首个获批的纺织产业绿电直连项目。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规划风电装机12万千瓦,二期规划风电装机37万千瓦。项目采用电网专线直连模式,将风电及储能系统产生的绿色电力直接输送至纺织产业园区,优先保障生产用能,有效降低企业对大电网的依赖,减少输电损耗。
这是目前新疆规模最大的绿电直连项目之一。2026年10月15日,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乙烯工程全面投入商业运营,该工程搭建“绿电直连+碳捕集+蓝氢+蓝氨+绿色化肥”全链条低碳技术闭环,每年可消纳10亿千瓦时绿电,可年产90万吨聚乙烯,橡塑产品总产能达145万吨,填补新疆南部地区高端聚烯烃、合成橡胶新材料产业空白。工程11套主要生产装置中,10套采用国内自主技术,整体国产化率达99%,建成全球第二套、我国第一套采用自主技术的乙烯三机电驱装置。
2026年5月,新疆首批两个算力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获批落地,分别为哈密市伊吾县算力创新示范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一期)和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园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一期),两个项目合计新能源装机16万千瓦,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消纳绿电约2.63亿千瓦时,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约7.9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21.3万吨。
新疆首批4个绿电直连项目合计新能源装机63万千瓦,分别布局在伊宁市、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沙雅县和库车市,应用场景覆盖多晶硅、煤化工、油气、石化等行业,每年可新增绿电消费约14.4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6.7万吨以上。第五批项目共3个,合计新能源装机159万千瓦,项目建成后每年消纳绿电约29.8亿千瓦时,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约90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241万吨。
这些案例的共同特点在于:项目方案完整呈现了“电源侧—输电专线—负荷侧—储能配套”的全链条闭环,并量化了绿电消纳量、标煤替代量、碳减排量等核心指标。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应重点论证项目的绿电消纳能力、碳减排效益和产业竞争力提升价值。
第一,项目必须入库。未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中央投资。项目储备清单报送一般在8月中旬前完成,企业需在此前完成项目谋划和入库申报。
第二,前期手续要闭环。项目须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核准(备案)、规划选址、土地、环评、能评等手续必须合法有效,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未完工。
第三,明确技术边界和接入要求。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接入电压等级原则上不超过220千伏,确有必要接入220千伏的应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分析专项评估。在自治区电力现货市场连续正式运行前,项目应安装防逆流装置或具备相应功能,不向电网反送电。绿电/零碳园区赛道只支持线路、储能、配电网,风电光伏电站主体不能作为申报内容。
第四,量化绿电消纳和碳减排效益。节能降碳类项目的核心评审指标就是效果。企业需要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按照规范的测算方法,明确项目的年绿电消纳量、占企业总用电量比例、标煤替代量、碳减排量等数据,做到有据可依、可核可查。同时应论证项目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关税壁垒的实际价值。
对于新疆企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本地化策略:主动与当地发改、工信部门对接,争取先入储备库、再获推荐申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已围绕新能源领域投资与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等政策,面向各地(州、市)发改部门及电力企业开展专题辅导,企业可借助这一通道获取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
从“建电厂”到“修通道”,从“并网消纳”到“直供直达”——绿电直供改造的政策窗口已经打开。
对于有燃煤自备电厂的存量负荷企业、出口外向型企业、零碳园区内的企业而言,这是一次用绿色专线替代传统用能、降低用能成本、提升绿色竞争力的关键机遇。提前布局,才能在申报中赢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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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谋划项目,可提供项目说明书,确保项目一旦立项,即能获得国家补贴。

来源:诺见 · 新疆产业与政策咨询,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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