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是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专门用于支持特定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如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其特点是专款专用和风险可控,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既定项目,还款来源明确,降低违约风险。专项债券有效解决了文旅项目的资金需求,提供最长可达30年的资金支持,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文化遗址,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丰富了文旅内容,提升了游客体验,并促进了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和智慧化转型。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布多项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文件,政府专项债在文旅项目融资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这些政策不仅为文旅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为地方政府和文旅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例如,《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领域“两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专项债资金的使用限制,并提出了可以支持的项目领域,如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以及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的安全性、智能化改造。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的文化旅游项目,打造区域间的文化旅游廊道,促进文化资源整合与产业融合。
加大对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等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项目支持,重点在于文化遗址的保护、展示利用设施的建设,以及相关文旅产品的开发。推动文旅综合体成为集文化体验、休闲娱乐、旅游购物、住宿餐饮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项目。
在关键节点建设游客咨询中心,提供全方位的旅游信息服务,同时加强区域性旅游应急救援基地、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和旅游数据中心的建设。提升景区基础设施,包括景区连接路、内部道路、停车场、厕所、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和解说教育系统的建设。支持博物馆建设,涵盖历史、艺术、科技和综合类博物馆的新建与改扩建项目,重点支持那些致力于有效保护和展示国家文化遗产的博物馆建设。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专项项目,同时通过旅游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依据当地文旅产业发展规划、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筛选具有开发前景的文旅项目。
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公司编制报告,内容应全面覆盖项目背景、建设内容、市场分析、技术方案、投资估算、财务评价、风险分析等。
向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等必要手续。"一案两书"是项目申报与审批的核心材料,它们是保障专项债合规性、透明度和可行性的关键文件。"一案"即《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两书"则包括《项目财务评价报告书》和《项目法律意见书》。
项目申报单位需准备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用地手续、环评文件等基础资料,以及财政评审报告、收入测算说明、项目资金筹集情况说明等辅助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发改重大项目库系统和财政局债券申报系统中准确填报项目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各级财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库项目名单。省财政厅负责整理项目资料,编制包括项目概况、债券规模、期限、利率等信息的披露文件。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评级结果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公示。
省财政厅发布专项债招投标信息,明确招标细节,通过官方渠道公开。
省财政厅将资金转贷给市/区县财政,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项目单位需定期披露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项目收益和专项债还本付息情况。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确保资金得到合理利用。项目单位根据收益和融资自平衡方案,明确还款时间、金额等,按照计划足额归还本金。找准“政策+市场”的双平衡点,优先选择符合“十四五”规划和区域协同发展的项目。强调项目的必要性、收益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确保材料真实、数据准确。把握关键节点,包括提前入库、早期沟通、及时修正和抓住申报窗口期。
设立专户专用,定期进行绩效评价,制定风险预案,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在专项债管理日趋精细化、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的背景下,项目申报已从“材料包装”竞争升级为“系统治理”能力的比拼。通过全面理解和运用文旅专项债申报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策略,我们有望破解资金瓶颈,激发产业活力,实现文旅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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