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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债权人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1、有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终本案件;
2、法院同意把第三方公司列为本执行案件中的第二债务人。
【操作流程】
1、债权人或债务人先去找法院执行局领导谈,如果法院同意把第三方公司列为第二债务人,就把执行局领导电话发来,电话沟通确认;
2、确认可行,第三方公司给法院写申请,要求担保债务代偿加入;
3、在法院签属三方协议(原告、被告、第三方公司);
4、法院下执行裁定,追加第三方公司为被执行人;
5、公司和次债权人协商还款,收到款项按比例支付给执行局、执行局再转给债权人;
6、第三方公司承诺,债务代偿完毕,不再向原债务人追偿债务。
【核心价值】
最终达到法院解决终本案件、债权人拿到钱、债务人无债务、公司处置到期债权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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