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领域
(一)节能降碳专项
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覆盖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等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以及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等。循环经济助力降碳
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各类废弃物(废钢、废塑料、废旧汽车等)循环利用,农业循环经济项目及 “以竹代塑” 等推广。低碳零碳负碳示范
包含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零碳园区及运输走廊建设,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生产,规模化 CCUS 示范等。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碳排放计量、统计、核算等基础能力建设,含数据库、计量体系、观测站网等,仅支持纳入国家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污染治理专项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分类、转运、焚烧、填埋等)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中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等)建设。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支持电镀、皮革、钢铁、水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
涵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管网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及非常规水利用等。
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领域
(一)用能设备更新改造
工业领域
电力、钢铁、化工等行业重点用能设备(锅炉、电机、变压器等)及用水设备更新改造,煤电机组主辅设备改造。建筑领域
交通领域
(二)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对不达标或超服役期的分类、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改造,重点支持焚烧设备、环卫车辆、渗滤液处理设备等更新。水污染治理设施
针对污水处理厂及泵站的落后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海水淡化设施
对运行超 10 年的海水淡化工程整机或部分设施改造,更新反渗透膜、高压泵等关键设备,优化预处理设施。
(三)回收循环利用
回收体系建设
支持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智能回收设施、“互联网 + 回收” 体系及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建设。再制造
涵盖汽车零部件、工业设备、农业机械等废旧装备再制造,支持再制造专业设备生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
支持报废设备精细化拆解,废钢、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及新型基础设施废弃物回收利用。
三、项目储备建议:
机遇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建议各地企业:
一是要提前谋划,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精准对接国家政策导向;
二是要夯实基础,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各项手续要件;以及项目资金来源筹措到位。
三是强化项目储备,建立动态更新的项目库,分类梳理节能降碳、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项目,确保储备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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