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6 年政府专项债政策核心导向与变化
2026 年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政府专项债政策迎来结构性升级,全年额度预计达 4.8 万亿元,较 2025 年 4.4 万亿元增加 4000 亿元,创历史新高。政策核心实行 “负面清单刚性约束 + 重点领域额度倾斜” 机制,严禁投向无收益纯公益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非 A 级景区旅游项目及纯商业化产业项目五大类领域,生态环保作为民生保障与绿色发展核心领域,持续获得额度倾斜。机制创新方面,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含宁波市)、安徽、福建(含厦门市)、山东(含青岛市)、湖南、广东(含深圳市)、四川 10 省市及河北雄安新区纳入首批 “自审自发” 试点。试点地区项目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可直接发行,无需再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仅需同步备案,申报周期由传统 3-6 个月压缩至 1-2 个月,审核效率大幅提升。非试点地区实行 “常态化申报 + 按季度审核” 机制,需在每年 10 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集中报送,后续可在 2 月、5 月、8 月底前补充申报,审核结果分别于 3 月、6 月、9 月、11 月反馈。资金使用规则明确,单个项目专项债占总投资比例普遍为 30%-40%,偿债备付率≥1.1 已成为硬性指标,部分债务高风险地区要求≥1.3,且收益测算禁止采用 “政府补贴预期”“土地溢价分成” 等不可验证收益。同时,2 万亿元再融资债券将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基建类专项债腾出发行空间,形成 “新增 + 再融资” 双轮驱动格局。二、十五五规划下生态环保领域细分赛道
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及生态环保领域最新政策导向,十五五期间生态环保专项债支持的核心细分方向聚焦四大赛道,精准对接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目标。(一)资源循环利用
作为循环经济发展核心载体,政策明确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提高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水平。重点支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布局、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涵盖垃圾焚烧发电、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再生材料生产基地等场景。随着中国资环集团等国企队伍成型,该领域产业规模持续扩容,专项债重点支持具备稳定收费机制、收益可量化的资源化利用项目,优先对接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升类工程。(二)新污染物治理
从 “十四五” 的 “重视” 升级为 “十五五” 的 “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成为环保领域新增长点。专项债重点支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氟化合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的监测体系建设、治理技术改造、工业园区管控设施升级等项目。据行业研究数据,2025 年全球新污染物治理市场规模突破 800 亿美元,中国市场份额占比接近 35%,成为全球最大单体市场,其中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需求占整体需求的 42%,工业废水处理需求年均增速保持在 18% 左右,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三)河湖流域综合治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正式发布,将流域综合治理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推进 “四水共治”(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成为核心方向。专项债重点支持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流域生态修复、岸线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北方地区聚焦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治理,南方地区侧重改善水动力条件,华北地区强化主要河湖生态补水。2025 年上半年,12 个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额已超 250 亿元,EOD 模式成为主流(占比超 50%),多采用 “生态治理 + 产业开发” 捆绑模式实现收益平衡,长江、黄河流域作为督察重点,相关整改提升项目将持续获得资金倾斜。(四)碳减排与绿色转型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专项债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套设施、碳汇项目开发等领域。重点覆盖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减排改造、农林碳汇基地建设、温室气体监测核算设施等,同时支持纯农林生物质并网发电与热电联产等符合碳交易方法学的项目。政策明确新能源项目需配套≥15% 储能设施,且需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承诺函,助力全国碳市场 2027 年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三、专项债申报全流程与评审核心要求
(一)申报全流程
申报工作遵循 “提前储备、分级审核、按批发行” 原则,关键节点需精准把控,且试点与非试点地区流程存在差异。一是项目储备期,上一年度 9-10 月完成立项、用地预审、环评等前期手续,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省级 “十五五” 重大项目库,多数省份 10 月底前关闭储备库。二是材料申报期,2026 年 1-2 月编制完成 “一案两书”,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化模板,明确项目与十五五规划政策衔接依据。三是分级评审期,试点地区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即可发行,非试点地区 2-4 月实行 “省级初审 + 中央联审”,按季度反馈审核结果。四是在建项目便利通道,已通过审核的续建项目无需重新申报,省级批准后即可续发债券,需提前 3 个月提交资金需求计划。(二)评审核心要求
评审聚焦 “战略适配性、收益真实性、风险可控性” 三重核心,高频否决点集中在收益不足、手续缺失、领域不符三大类。合规性方面,需严格避开负面清单,生态环保项目需完成环评、用地等核心批复,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需细化分年度现金流测算,注明是否使用跨项目收入调剂。收益性方面,要求收益覆盖倍数匹配债券存续期,偿债备付率不低于 1.1(高风险地区≥1.3),收益来源需拆解为收入类型、计费标准、覆盖率、增长率四级维度,确保可验证。成熟度方面,优先支持短期内可开工、能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专项债若用作资本金,需提交行业确认函及比例测算说明(不超过 30%)。“一案两书” 需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说明,避免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收益方案数据矛盾。四、生态环保项目资金拼盘策略与实操
生态环保项目多兼具公益与经营属性,合理搭配多元资金可优化结构、降低风险,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2026 年政策明确采用 “组合拳” 方式统筹各类资金。(一)与政策性资金搭配
可与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组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仅限于纯公益性部分(如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超过 30%,其中 50% 可充抵项目资本金。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前期成熟项目,占比 10%-20%,重点投向纯公益模块,如监测体系建设、生态补水工程等;专项债配套支持经营性模块,如垃圾处理、生物质发电等,形成 “公益 + 经营” 资金互补。(二)与市场化资金融合
采用 “专项债 + PPP”“专项债 + 特许经营” 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运营。例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可将有机废弃物处置等经营性内容打包给社会资本,专项债支持收储运等非经营性设施建设。同时可对接政策性金融工具,其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利率较 LPR 下浮 15-25 个基点,补充专项债额度缺口,贷款占比可控制在 20%-25%。典型模式如 “中央预算内资金 15%+ 专项债 25%+ 社会资本 60%”,适配生态环保领域新质生产力培育类项目。(三)资金拼盘风险管控
实行分账核算,专项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社会资本资金分别设立独立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建立绩效挂钩机制,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环保效益绑定,未达绩效目标可扣减尾款。试点地区需明确偿债备付金计提比例(通常不低于年度偿债额的 10%),严禁同一项目同一模块重复申请不同资金,避免资金闲置或违规使用。五、提升项目申报成功率的关键方法
(一)精准对接政策导向
紧扣十五五生态环保核心赛道,优先谋划资源循环、流域治理、碳减排等政策倾斜项目,避开纯公益、轻资产项目。提前对接财政、发改、生态环境部门,明确本地申报重点,试点地区充分利用 “自审自发” 优势,建立季度滚动筛选机制,每月更新项目库动态,缩短审核周期。非试点地区合理规划申报批次,借助补充申报机会完善项目材料。(二)优化项目收益包装
挖掘多元化收益来源,生态项目可叠加租赁收入、服务费、碳汇收益、合规经营性收费等,避免单一收益依赖。收益测算需基于历史数据、政府定价文件等支撑材料,严格遵循四级维度拆解要求,杜绝虚高测算,确保偿债备付率达标。例如生态修复项目可捆绑周边配套设施租赁、生态旅游服务等经营性内容,采用 EOD 模式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三)完备前期手续与材料
提前启动立项、环评、用地等手续办理,确保申报时核心批复文件齐全有效,避免因手续缺失被否决。“一案两书” 编制需逻辑闭环,实施方案明确风险应对措施及与十五五规划衔接依据,财务报告强化敏感性分析,法律意见书逐项核查合规性,中介机构出具专项说明,杜绝内容矛盾或数据失真。(四)创新项目运作模式
采用同类项目打包申报模式,将分散的小型生态项目整合立项,扩大规模效应,提升收益稳定性。积极探索跨区域协同项目,对接流域综合治理等国家战略,争取政策加分。在建项目优先申请续发额度,依托 “绿色通道” 提高通过率,提前 3 个月提交资金需求计划及进度证明材料。(五)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建立由政府牵头,财政、发改、生态环境、项目实施单位组成的协同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申报前开展内部自审,对照评审标准逐项整改,针对收益测算、手续合规性等薄弱环节提前完善。主动配合评审反馈,在审核结果反馈后的补正期内高效整改问题,强化与评审部门的沟通对接,精准回应疑问。

LAI LAIYUAN 来源:幅福得政